“小姐,你可知道有多少人抢着想当明星的?我既向你抛出了橄榄枝,就代表着你有红的资本。”
玲姐,公司的金牌经纪人,只要是她捧的明星,再低也是三线以上。
为何没有冲到一线,那就要找找自已的原因了。
毕竟有些因素也不是她能控制得了的。比如,没有上进心,没有好脑子,立不住人设。
“可以。”
洛南:???笙…笙被气傻了?
玲姐嘴唇勾起一抹笑,她就知道,没有人能拒绝这么的条件。
“不过我要和谭小姐同时出道,工作也要在一起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我和她有缘。”
玲姐脸色僵住:什么鬼?有缘?有缘个大头鬼。
“这个不一定。”
每个艺人都要根据公司打造的人设,以不同的方式出道。
谭星芷长了一张初恋脸,若是出道,为她打造的形象便是白月光,这样走进大众时,必定会有很多男粉。
这位小姐呢,脸很惊艳,气质高冷,若是出道,走的路线便是御姐风,斩不斩女不知道,一定斩男。
两个艺人的人设都不一样,又怎么可能安排在一起呢?
“那就没得谈了。”
笙的目的就是谭星芷。当不成助理,就当艺人,但艺人身份必须得离谭星芷近,不然,她要这个身份干什么?
玲姐眼皮跳了几下,是被气的。
“你当艺人就是为了和她在一起吗?”
笙淡定吐出二字,“有缘。”
这下子,玲姐一整个抓狂,她从未见过如此油盐不进的女人。
若是她真成为她手下的艺人,一定会让她一个头两个大的,说不定到时候气出来乳腺结节。
为什么?她搞不明白,为什么会有她这样一点欲望都没有的女人?
“小子,你考虑的怎么样?”
这小姑娘油盐不进,搞不定,那就换一个。毕竟,他的样貌也是上乘的。如果出道,就走阳光大男孩路线,一定会有很多女粉。
“我吗?”
玲姐:不是你还有谁?这里一共就几个人!不要气,气死了,谁如意?
“对的。”
人生要保持微笑,一个搞不定就搞另一个,只要成为你手下的人,他的一切就能掌控。
“我能和谭小姐一起出道吗?”
“什么?”
洛南以为她没听清,便再说一遍“我想和谭小姐一块出道,你就给我们组个什么cp,现在这个时代不就流行组cp吗?”
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“组CP?你和她?小子,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?”
谁家艺人刚出道就组cp的?单身就是最好的优势!
谭星芷本来走的路线就是白月光型,若是和这小子组了cp,还怎么成为男粉心中的白月光呢?
“你的意思就是不行呗。”
“是的!谭星芷出道要走白月光风,你若是和她组了cp,她还怎么走这个路线?”
谁料洛南下一秒说道:“那就不走呗。”
玲姐:耍我玩?
她变异了:脸色沉的可怕,像是被乌云笼罩。眉头紧锁,双手紧握,指关节因用力过猛而泛白。
“那个…你怎么了?”
怎么感觉她怪怪的?是不是要变异了?等等!她不会是鬼吧?
这里毕竟是一个类似梦的空间,所有的一切都是被制造出来,难免人不是鬼扮出来的。
只见她狮吼功一吼,“保镖!过来!将这两个人丢出去!”
噢,原来是放大招了。
丢出去?他们两个要被丢出去了!可是任务……
笙一脸淡然,“我们两个给谭小姐做助理不要钱。”
什么?脑子坏掉了?
两个保镖噔噔噔的跑了过来,玲姐眼色示意了一下,让他们两个先别动。
“做助理不要钱?小姐,你是发烧烧坏了脑子吗?”
“我喜欢谭小姐,我相信她有一天会红起来的,做她的助理不要钱也是值得。”
喜欢谭星芷?
“哪个人来应聘助理不都是为了挣钱,而你却为了喜欢,一分钱不要给别人当助理,真是傻啊。”
“现在可以签合同吗?”
洛南:天上可没有掉馅饼的事,不要钱,自然是为了别的。
玲姐有点拿不定主意,真的要让他们两个留下来吗?还是只给谭星芷当助理……
想不通,放着好好的艺人不做,偏要给艺人当助理,累死累活不说,一分钱还不要,两个人是脑子被驴踢了,来她这里当大冤种了吗?
“你们确定?”
玲姐还是不相信,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。
难道谭星芷身上有他们想要的东西?可…这姑娘一穷二白的,能有什么好东西?
合同落下,两人当了谭星芷的助理。
免费助理自然不是,毕竟,有点昧良心,但给的工资也不多,500块一个月。
可不是玲姐抠门,而是这两个家伙一开始什么都不要,她还是出于人道主义,一人开500一个月。
洛南看到合同时,脑子有点宕机。
他没来鲸鱼酒店之前,自已的工资是5000一个月。
5000个一个月能干什么呢?房租2000,孤儿院1000,剩下的2000,坐地铁,水电费,吃吃喝喝,所剩无几。
如果这真是他现在的真实工资,那他不用活了,直接找块豆腐撞死,下辈子投胎当个有钱人,吃喝不愁。
“笙,姜泽呢?”
刚碰见时他就想问,但因应聘这个事,暂时抛之脑后了。
现在应聘的事儿已经解决,那抛之脑后的事情自然就想起来了。
“姜泽……”
附近不远处的奶茶店,姜泽这个小鬼头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。
一开始,他坐在最显眼的地方,四人一桌,但后来来的人越多,服务员姐姐就把他请到角落里了。
那服务员姐姐还挺好,要请他喝奶茶。
什么种类的奶茶随他点,对他这样的可爱的小弟弟就要大方一点。
姜泽礼貌的拒绝了,他才不要喝奶茶这种黏腻腻的东西。
他喜欢啃鸡爪,其实,不是鸡爪也行,爪子一类的都喜欢。
只不过鸡爪小,好烹饪,自然就成他最喜欢的了。
“笙姐!”终于来了!
等等,还有洛南!
“姜泽,自已一个人在这里待的怎么样?”
他托着个腮帮子,散漫道:“还行吧。”
还行?我看非常行!
就在这里坐着,什么都不用干,渴的时候点上一杯奶茶,饿的时候点上一块蛋糕。
“你也不差钱,怎么就给自已点了一杯柠檬水?”
洛南拿起柠檬水,瞧了瞧,很普通。
“我是不差钱,但我不喜欢喝奶茶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黏腻腻的,喝到嘴里,不好受。”
呃,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形容奶茶。
对于奶茶,洛南觉得挺好喝的。来上一杯,一天的心情都是好的。
可是奶茶贵,一个月生活费也不怎么多,所以不经常喝。敢情人家讨厌的东西,在他这里就是一种奢望。
但是现在,情况变了,他有钱了,每个月一百万人民币,若是任务完成的好,还会给更多。
他算是个小富翁了。
只不过,鲸鱼酒店太邪门,就怕哪一天有钱挣没命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