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来到孙明晓婚宴这天,孙家没有安排任何形式节目——没有这个先例——就是请亲朋好友们一起吃个酒席。
“要请个司仪,弄个花门。”孙语昕的伴侣说。
孙语昕比孙晴晓大三岁,但她至今未婚,只有一位交往了近十年的伴侣——吴先生。
吴先生的年纪和孙爷爷相仿,孙语昕刚和吴先生交往时,外头的风言风语可不少。
就算到今天,流言蜚语仍不绝于耳。
“咱们家买这么一小套房子,别人还以为咱们沾了那吴先生多少光呢!”孙妈妈说起这个就义愤难平。
“咱们家可没沾他半点光,没拿他半点好处;最多吃了他一些丸子。”
吴先生是位企业家,他经营着几家制作丸子的食品厂,是世人眼中的有钱人。
孙语昕年纪轻轻的,跟着这么个半截身体己经入土的老头,不图他的钱,难道是图他这个人?
世道污浊,外头会有这些流言蜚语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然而,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
那以后的很多年,在孙语昕和吴先生分手之后,吴先生仍和孙家人保持着友好关系,这是难能可贵的。
“小语,你安排一下,钱我们来出。”吴先生一锤定音。
婚礼是人一生中最特别的日子,的确应该有些仪式感。到底,吴先生比其他人考虑得周到。
但其实,吴先生并不看好章萩。
在上一个春节,吴先生到孙家来一起过年。
席间,章萩当着孙家一众长辈的面对孙明晓横眉冷对、怒目相视、恶语相向……
“章萩啊章萩……”孙明晓对老婆恶劣态度的反应,居然只是一笑置之,全无半点男儿大丈夫的自尊之感。
“按照吴先生的意思,这种儿媳根本就不能要!”孙三叔事后这样对孙爸爸说。
“全家老小坐在这儿呢,明晓是个男人,她连自己男人的脸面都不顾,当着婆家众人的面把自己男人的脸皮撕下来扔到地上踩,不是丧门星是什么?”
“娶都娶了,还能怎么办?”孙爸爸无可奈何,“只能说是铜钱无眼。”
三十多万呢,孙家人省吃俭用,节衣缩食的攒了多久才攒到?!
最后,买回来这么个玩意?
“你们挑儿媳时也太保密了,就连跟我都没透一点风声。”孙奶奶悔恨连连,“你们但凡跟我说一声,这是凤英家的孙女儿,那就是倒贴我,我都不要!”
“她那个奶奶,泼辣不讲理的,在他们那片都出了名,臭名昭著!”
“那个女人,脸上长的全是横肉,一脸凶相!”
“那个章萩就像她奶奶,脸上有笑意时也就算了,脸拉下来时,那真是比灰水洗过还难看,这种人,呸……”
“她爹就是个傻子,他第一次到咱们村问亲时,全村的人都说他是个傻子!”
……
让孙奶奶可劲的说下去,只怕也还有几大车的牢骚,讲都讲不完呢。
“过年大家到你们爸妈那儿吃年夜饭,吃完饭,你们妈妈忙着收拾,洗碗筷,她一个当儿媳的居然就坐在沙发上玩手机,让我这个老太婆都看不下去,我进厨房帮你们妈妈!这样的女人,根本没有半点教养!”
想起章萩曾和她朋友抱怨过的:
“他们孙家穷到什么都没有!”
“他妈天天抱怨说累累累,烦死了!”
“在他们家,我真是一点希望都看不到!”
……
这些话,是章萩那朋友截了屏发给孙明晓的,孙明晓把图片发给孙晴晓看,孙晴晓当时简首被气得浑身发抖——奇耻大辱。
这些话后来再传到孙奶奶耳朵里,孙奶奶真是要把她积古了的骂人话都搬出来了:
“我们家穷?他们家富吗?”
“几十万都是清清楚楚兑给他们家了的,他们家难道还给赊给欠?!”
“嫌我们家穷,她为什么要嫁过来?他章家是才认识咱们孙家吗?”
“自己什么德行,也不撒泡尿照照,她配不配嫁给有钱人,有钱人家会不会要她这样的懒货、丧门星!”
……
无论孙家人对章萩、对章家有多么的不满意,也只能这样了。
古人有云:宁拆十座庙,不破一桩婚。
况且如今两人孩子都有了,离婚再娶,花出去的彩礼钱要不回来,孩子也要跟着遭罪……
今天,一顿喜宴左不过两三个小时的事;可人一辈子,也就这样了。
到这个阶段,孙明晓己经结束了他的打工生涯,凑钱买了一台机器,自己经营着一个小作坊。
“做生意还是要夫妻同心,两个人一起努力,才能越做越好,越做越兴旺。”孙爸爸的意思是,希望儿媳辞职,回来跟儿子一起经营事业。
“不行不行,这绝对不行!”章萩的父亲连连摆手,“章萩不能跟明晓一起做……”
“……”孙爸爸一肚子火,当场没发作。
回到家,孙奶奶先忍不了,发作了出来,“那个章傻子,他真是吃了S,人家都是劝女儿要和女婿一起努力经营一个家,他居然教女儿和女婿离心离德!”
“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和这样的人家结亲,晦气,晦气!”
“要不是花了这么多钱,离婚,立马离婚!”
……
孙妈妈也无可奈何,“我啊,就指望她赶紧生个儿子,我给他们把孩子带大,就和他们分开过,我回老家养老。”
“或者,等明晓这边生意有了起色,就让他们自己找人带孩子,或是他老婆辞职在家带孩子,或是花钱请保姆。”
孙妈妈想得倒挺美!
婚宴后第二天就是中元节,当晚冷风摇曳,街头巷尾燃烧着诸多纸钱、香烛——幽僻处,少有人行。
阴风阵阵,吹拂着孙晴晓卧室外头的落地窗帘,吓得她一晚上都没能睡好——章家还真是会挑日子!
回到江城的孙晴晓,心情愉快的回到PE公司上班。她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春风得意马蹄疾,可惜了没有长安花供她观赏。
不过没关系,孙晴晓迟早要去长安,因为她的MBA入学考试己经通过,选的学校正是长安城里的某所大学。
秦经理说孙晴晓那半年的变化很大,是因为秦经理觉得孙晴晓她终于对工作上了心。
但在当事人孙晴晓看来,自己最大的改变不是别的:是我报考了MBA,而且仅用了三个月时间准备,就通过了全国联考的入学考试。